May 2nd, 2025
一家叫 Figma 的公司告訴另一家叫 Lovable 的公司,不要再用他們的技術。這可能會讓這兩家公司之間有衝突。
通知告訴 Lovable 公司,他們不能再把新產品功能叫做「開發模式」。因為 Figma 公司也有一個叫做「開發模式」的功能,而且去年已經把這個名字登記起來了。
讓人驚訝的是,「dev mode」在很多給寫程式的人用的產品裡很常見。蘋果、Google 和微軟這些大公司都有叫做「developer mode」的功能,大家也常叫它「dev mode」。
「開發模式」這個詞很常用。例如,Atlassian 公司很早就用這個詞了,很多免費軟體也常用它。
Figma 說他們的商標只保護「開發模式」的簡稱「Dev Mode」,不保護完整的「開發模式」。這就像想把「蟲」這個字註冊成商標,但其實是指「找程式錯誤」。
Figma 想要這個名字,所以他們請大家不要再用。很多人說這個通知很有禮貌。如果 Figma 不保護這個名字,它可能會變成普通的名字,這樣這個名字就沒有法律保護了。
網路上有些人覺得,這個詞太常用,不應該註冊商標,他們支持 Lovable 應該站出來。
Lovable 的老闆 Anton Osika 說,他們公司現在不想聽 Figma 的話,也不想換那個功能的名字。
我們看看 Figma 會不會繼續吵架。Figma 也有別的事要做。星期二,Figma 說他們已經送出文件,準備第一次賣股票。但是,如果 Figma 告他們,對 Lovable 這間瑞典公司來說,打官司可能會花很多錢,他們二月才剛拿到錢。
有趣的是,Lovable 是一個新的流行趨勢,叫做「氛圍編碼」。這個趨勢讓使用者可以用文字告訴電腦他們想要什麼,然後電腦就會自動寫出程式碼。Lovable 最近推出了一個功能,讓使用者可以修改這些程式碼。
Lovable 說他們是 Figma 的對手。他們說設計師用 Lovable,就不用像用 Figma 那樣花很多時間做設計。很多新的公司也這樣想。
所以,這不只是一個商標的問題,也是一個大公司跟一個小公司之間的競爭。差不多一年前,Figma 這家公司值 125 億美元。
Figma 的發言人說,他們沒有要求其他公司停止使用這個詞,因為那些公司的產品不一樣。
Lovable 的 Osika 說,Figma 應該把重點放在做出好的產品,而不是只做廣告。他說 Lovable 正在吸引 Figma 和其他設計工具的客戶。
Figma 的 CEO Dylan Field 上個月說,他不怕 vibe coding 的產品。
Field 說,雖然大家喜歡快速寫程式,但也希望可以幫助大家不只開始容易,更能真正完成事情。這就是問題,寫程式和設計都是這樣。
看來 Osika 已經準備好要競爭了。他在 X 平台分享 Figma 的信時,還放了一個笑的表情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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